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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假难辨,频频暴雷!投资广州这些知名“公寓”的业主欲哭无泪!

羊城纵览 2022-11-17


官方回复:

你好,经了解,该项目是以村留用地进行建设的商业项目,非房地产开发项目,不可办理预售证,目前实质以长租方式进行房屋租赁,暂未发现其存在违规销售行为。关于退款问题,区相关职能部门已约谈广州开创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,督促负责人及时协商退款,并要求开发商公开、公正、透明、如实宣传,对销售中介加强监管,妥善处理信访投诉案件。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

这并不是个例,领导留言板上有很多类似的案例!


投诉一:销售和中介联合混淆产权与使用权诱导购买公寓 

     

我叔张先生在黄埔区文冲街道石化南路临港ATM云誉被现场销售何先生和地产中介公司宸科中介人员诱导消费,在缴纳购房临定的时候,一再强调是40年共用产权公寓,并非使用权,但是在签约是却被告知签的是使用权转让合同和租赁合同,当即要求现场退还定金,但是现场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,声称是定金不予退还。后面我陪同我叔到现场要求退还15000定金,现场中介和经理态度依然恶劣,各种理由拖延,不予受理退款。希望领导能帮助追回临时定金,感谢不尽。

  我已向相关法律顾问咨询得知共用产权与使用权的基本区别,销售和中介隐瞒事实,混淆共用产权和使用权公寓,诱导购房,无明确说明“使用权转让”概念,涉及公寓是黄埔区文冲街道石化南路临港ATM云誉1309房。


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回复:

       你好,经核查,“临港ATM云寓”项目所处地块为村经济发展用地,现阶段该项目实质以长租方式进行房屋租赁,不涉及房屋销售。经协调,你与项目方已达成一致意见,诉求纠纷已得到解决。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

投诉二:黄埔茅岗鱼珠城出售使用权公寓 

   

中介带去黄埔鱼珠城看房子,销售说是公寓,不限购,不限贷,还说是国企。后来才知道这个是村集体用地。

该地块可以建楼出售吗?,是否可以居住,现在能销售吗?交了钱是否可以要求返还,请问哪里有咨询途径签了40年的合同有效吗?

发生地: 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876号(鱼珠城)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,仅办理机构可见。


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回复:

       你好,经了解,鱼珠城项目为村留用地建设的商业项目,用地规划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(B1/B2),建设以后只能采取租赁方式使用房屋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五条规定,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;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关于退款问题,建议双方协商解决。


投诉三: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横沙名为黄埔创新中心的项目2021年4月上电视了,DV现场节目记者透露,该项目唯一产权人为大沙街横沙股份经济联合社,详见DV现场节目!该项目位于黄埔区丰乐北路和碧山村路交汇处!





01

聊聊无产权公寓的短板


虽然足够便宜,但买卖终究是一分钱一分货,无产权公寓的缺点也很明显。

(广州部分无产权公寓项目发布图,图片源于网络)

一方面,无产权公寓说到底还是公寓,不能入户,没有学位,水电费、物业费又高,如果是买来投资收租,二手房东的回本时间长,收益率也低。有些人可能会说:“自住没学位、投资收益低没关系啊,可以转让出去”,这就要说说无产权公寓另一方面的缺点了。

无产权公寓的“购房合同”,其实就是长期的租赁合约,常见年限为40年。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五条: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限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;但是,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

但是,在很多无产权公寓的实际交易中,都是一次性签两份租赁协议,一份20年租约,另一份为续租剩余年限。严格来说,这种超前操作压根不具备法律效力,存在法律风险。“长期租约”通常都没有相关部门备案,无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,双方最多只能签个没有法律效力的转手协议。

(个别无产权公寓的“购房合同”,图源/广州乐居)

并且,即使能租40年,40年到期后购房者也无法续产权。

一般70年产权的住宅到期后可以续期,只需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;而公寓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但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,产权公寓也是可以续期的。比如之前深圳曾报道过案例:一位罗湖的居民50年产权的房屋到期,续交了20年的费用,每平大概只有633元,比正常的土地出让价格低很多。

但无产权公寓就不行,既没有土地的产权,买的又是房屋的使用权,而非所有权,根本不具备产权续期的条件。

02

频频爆雷的无产权公寓


事实上,国家是不允许无产权房屋的买卖交易的,这些以租赁形式“售卖”的无产权公寓,其实是在打擦边球,但也不能简单地判定其违法。

因为没有系统、明确的法律规定,通常此类公寓的报建手续非常繁琐、流程复杂,很多项目可能手续并不完整,后续也存在被判违建等风险。这些年来,因为违建而爆雷的无产权公寓比比皆是,在广州也有案例。

2019年3月,番禺大石的无产权公寓WE公馆,就被城管综合执法局勒令自行拆除。

(新闻报道,图源/瞰广州微博)


其实早在2012年,WE公馆就被认定为违建,但在此之后,销售方却继续对外出售租赁权,很多不了解实情的购房者纷纷上车。2019年3月,这颗“隐藏的雷”被点爆,购房者几十万的房款基本上是打了水漂。

(2020年7月才正式开拆的WE公馆)

对于WE公馆案例,有律师表示:“由于该项目为违建产权,所以不在法律保障范围内。再加上租户们签订的是租赁合同,且合同没有约定相关的风险和赔偿问题,即使是被强行拆除,他们也得不到任何的法律支持。只能期待开发商能够和政府有更好的协商,有一个妥善的处理方式。”

其他的无产权公寓爆雷事件,还有番禺区的富山自由度、白云区的小坪公寓和派特斯小镇。在黄埔区,也有潮窝国际公寓的案例——由新世纪花苑商业裙楼改造而成;要求客户一次性交全款当作三十年租金;承诺2020年5月交房,到期却连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都没拿到手……各种骚操作让人瞠目结舌。

除了因手续不全被认定为违建,无产权公寓还可能发生一房多卖、项目烂尾、被打包转让给其他公司等等五花八门的隐患,这些都是导致其爆雷的诱因。

一些不负责任的销售、中介在推销无产权公寓时,时常刻意隐瞒产权问题,甚至将无产权公寓直言为“房地产开发项目”,存在误导客户的嫌疑。在之前,黄埔的中国软件CBD公寓,也曾因为这种问题被区住建局约谈。

(中国软件CBD项目方被约谈的新闻报道)

结语


总之,售卖使用权因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,也不能办理其他确认认购人权利的官方登记,购买人的风险很大。但是,并非所有无产权公寓都会走向爆雷结局,也有顺利交付后买家一直自住,或出租收回成本的。

对于那些没什么存款的“打工人”,无产权公寓确实是一种低成本的住房选择。所以说,无产权公寓的使用权并非绝不能买,只不过在入手之前必须想清楚:“这种房对自己到底有什么价值?”不可因为一时的诱惑,而做出冲动的决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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